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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四方区居民邓先生及夫人从工商部门如愿以偿地领取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据悉,这是四方区第一对以夫妻名义开办的有限公司。
据介绍,不久前,四方工商分局注册官接待了这样一对来访夫妇,他们两人都下岗在家,打算开办一家从事室内装修的有限公司。开始想与他人合作经营,后左思右想还是觉得自己出资成立公司比较好,但《公司法》规定,成立有限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的股东组建,夫妻二人能否各自作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呢?两人拿不准,便来到了工商部门咨询,注册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释说明,几天后,夫妻双方办理了财产分割证明,不久即如愿以偿地领到了营业执照。
据工商登记人员介绍,目前,不少创业者开始时大都选择独立投资,不太愿意与别人合伙,担心会产生经济纠纷,鉴于当前企业信用体系还不是很健全,这种顾虑是可以理解的。成立有限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的股东这一规定,很多人是知道的,但大多数人在认识上却存在一个误区,以为夫妻不能各自作为股东出资,所以,他们在注册登记时,往往暗中操作,采取能瞒则瞒,不瞒则假的方式,即投资双方不承认是夫妻关系,瞒不过去的,干脆找一个“假方”代替,假名义出资。像这样名正言顺的“夫妻公司”在四方区还是第一家。
工商人员提醒说,有创立有限公司计划的夫妻,完全可以抛开顾虑。《公司法》并没有对股东之间的关系作出限制性规定。鉴于夫妻关系在财产的享有和处理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共有或各自所有,为保护第三方的利益,国家工商总局是这样规定的:“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者协议”。夫妻二人可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成为同一家有限公司的股东。(李梦军李怡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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