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为加大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环保局近日特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各单位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环境保护工作。
为此,通知要求加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严格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各地要坚决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9号令)的要求,对畜禽养殖环境管理进行一次检查,对建在禁养区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闭。
要求加强畜禽养殖场水环境监督管理,督促养殖业主做好畜禽饮用水的消毒管理,确保畜禽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对冲洗粪便的废水,必须消毒,实现达标排放。要加强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养殖场,可暂时采用氧化塘进行处理,并用石灰消毒,同时加紧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通知要求,养殖场排出的畜禽粪便、垫料等废弃物必须就地消毒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环保部门对于畜禽粪便、垫料等废弃物的处置要全过程监控,必要时禁止向外转运。
新建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新建畜禽舍应在居民区下风向,并远离居民区至少500米。
加强对畜禽加工业和畜禽屠宰点的环境管理。屠宰废水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对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畜禽加工业和屠宰点应实行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同时,应加紧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加工业和畜禽屠宰点固体废物必须进行严格的无害化处理。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行动迅速、突出重点,在全面检查禽类养殖业和加工业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管。建立调度联系机制,定期报告工作情况。(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