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统计局昨天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今年1月份我市消费价格指数,即市场物价指数居全国36个大中城市第9位,但在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中列首位。
有关资料显示,与上年同期相比,今年1月份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平均指数为101.7%,其中青岛为102.9%,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位居第9位(由高到低排序)。居首位的是郑州,指数为106.5%;排末位的是广州,指数为100.3%。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对比,青岛以102.9%列首位,其次为宁波102.8%、厦门102.6%、大连102.1%、深圳100.8%。
1月份与上年12月份相比,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平均指数为101.2%,我市为101.3%,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位居第13位。居首位的是郑州,指数为102.2%;居末位的是乌鲁木齐,指数为99.3%。在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对比中,深圳以101.5%列首位,其次是厦门101.4%、青岛101.3%、大连101.1%、宁波100.5%。(刘芳滨王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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