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前天,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城区的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线路调流方案出台,并面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调流方案规定,刘公岛路(刘公岛路与澎湖岛街路口至刘公岛路与崇明岛路路口)、崇明岛路、黄河东路、黄河中路、江山路、香江路、钱塘江路、黄浦江路、富春江路、长江中路(长江中路与太行山路口至长江中路与矿大西路口)、阿里山路、武夷山路、井冈山路、紫金山路、庐山路等15条道路禁止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通行。
如果你对调流方案有什么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请于7日内反馈至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电话:6766830。(尹建筑康晓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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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流后,这些车辆怎样走呢?按照新规定,由轮渡进出开发区的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经刘公岛路、油港路、秦皇岛路、淮河路、团结路、嘉陵江西路、太行山路、珠江路、矿大西路、长江东路行驶;由胶州湾高速公路或黄张路进出开发区的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经淮河路、团结路、嘉陵江西路、太行山路、珠江路、矿大西路、长江东路行驶;由黄河西路进出开发区的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经黄河西路、昆仑山路、前湾港路、团结路、嘉陵江西路、太行山路、珠江路、矿大西路、长江东路或经黄河西路、昆仑山路、长江西路、太行山路、珠江路、矿大西路、长江东路行驶;由胶南灵山卫方向进出我区的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经长江西路、太行山路、珠江路、矿大西路、长江东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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