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3日电 据陕西《三秦都市报》报道,在经过警方一段时间的艰苦侦破后,西安“1·27”特大系列爆炸案案情已水落石出。
1月27日凌晨3时30分至1月28日下午16时,在西安市莲湖区几户居民住宅内相继发现了11个爆炸装置。其中3个爆炸装置发生了爆炸,爆炸未造成人员伤亡。其余8个爆炸装置被西安警方成功排除。
案件发生后,省市领导非常重视,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缉拿罪犯。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董军同志亲临现场,坐镇指挥。西安警方经过缜密侦察,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在省公安厅的指导协调下,西安及周边市区公安机关通力协作,周密摸排布控。1月29日中午,在宝鸡市公安局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在宝鸡市陈仓区藏匿处抓获,并于当日下午押回西安。
1月29日,高德隆在宝鸡市陈仓区落网,当场缴获拆除其随身携带的1枚爆炸装置及炸药4管。经查,高对其于1月27日在莲湖路、纸坊村、西北二路、丰盛园小区、市44中等地制造的系列爆炸及爆炸未遂案供认不讳。高德隆交代,其实施爆炸的目的主要是为报复杀人。同时,高德隆交代了其2001年1月23日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实施的爆炸案。
经查,1998年,犯罪嫌疑人高德隆之子高某因与他人斗殴致死,高德隆认为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在抢救其子过程中措施不力,从而迁怒于该医院。同时对殴打致死其子的涉案人员的处理结果心存不满,认为法院判决偏轻,遂预谋对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殴打致死其子的几名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实施报复。
自2000年开始,高德隆先后从西安、宝鸡、潼关等地的个体采矿企业主手中非法购得炸药50余公斤以及电雷管、火雷管、导火索、延时器等物,自制爆炸装置13个。2001年1月23日,高德隆携带爆炸装置1枚,放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引爆,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由于影响恶劣,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
涉嫌倒卖、运输炸药及爆炸品,包庇犯罪嫌疑人高德隆的贺淑英、徐忠、翟永平、许军、蔡红旗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作者:卢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