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读者权益被践踏 某都市报昨恶意收购侵犯市民权益
早报将通过法律程序对此追究到底
昨日清晨,众多每天阅读《青岛早报》的市民发现,当天的早报上市量明显减少。当市民从卖报者口中得知早报减少的原因与某都市报恶意收购有关时,均感到气愤不已。
收购起于凌晨5时
昨天凌晨5时左右,青岛早报各发行站的工作人员发现,一些已领取了当天《青岛早报》的售报人员再次回到发行站要求追加报纸。他们称,半小时前,某都市报发行站工作人员以每份高出报纸批发价3分至1角钱的价格强行将尚未上市的《青岛早报》收购。
三百摊点遭遇收购
6时许,早报读者热线2888000接到一些售报人员的反映,称某都市报发行站工作人员正在收购《青岛早报》。他们说,某都市报之所以大肆强行收购《青岛早报》,很可能与该报的促销活动进展不利有关。“他们认为早报卖得太好,影响了该报的购买率”。
截至昨日9时,早报发行站的工作人员对我市300家报摊零售摊点展开调查,结果发现,这些报摊所售的当日《青岛早报》全部被某都市报发行站的工作人员强行收购,本报不得不加印报纸重新上市销售。
口出狂言威胁摊主
李沧区唐山路的售报人员反映,某都市报的工作人员不仅强行收购报纸,而且还对他加以“威胁”,声称其胆敢再卖《青岛早报》,就把报纸全部没收。
“我不怕某都市报的发行人员,当他们前来强行收购报纸的时候,我回绝了。”北岭车站的售报摊主王大姐对记者说(图)。
读者来电表示愤怒
某都市报的行径不仅受到了众多售报人员的反对,也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反感。昨天,没有及时买到早报的读者拨通早报热线斥责某都市报的恶劣行为。
市骨伤医院的赵先生说:“某都市报的做法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剥夺了我们读者读报的权利。”本版撰稿摄影本报记者
恶意收购属违法
市工商局:今起展开调查昨天下午,早报编辑部正式向市工商局投诉,并提供了详细的调查材料。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经济检查处处长宫锡朴表示,恶意收购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精神,属于“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他们受理早报编辑部的投诉后,今天起就此事展开调查。
法律责任要追究
律师:某都市报行为侵害了早报权益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胡正军认为,根据法律的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原则,这种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恶意收购,侵害了早报的合法权益,《青岛早报》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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