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城调队提供的最新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青岛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超过万元,达到10075.32元,比上年增长15.5%,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列第12位,比2002年提高两个位次。
市城调队提供的全国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3年,全国36个大中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45.95元。按照从高到低排序,人均可支配收入列前6位的城市分别是:深圳,23905.89元;广州,15002.58元;上海,14867.49元;宁波,14277.27元;北京,13882.62元;厦门,12915.28元。青岛排在第12位,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处于中上位次。
2003年,全国36个大中城市人均消费支出为8255.18元,青岛比平均水平低2.4%,差距比上年缩小1.0个百分点。列前6位的分别是:深圳,17372.03元;广州,11570.58元;北京,11123.84元;上海,11040.34元;宁波,10462.94元;杭州,10071.00元。青岛排在第10位。
根据全省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3年,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399.91元,青岛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9.9%,列第4位,比上年提高1个位次。全省城镇居民2003年人均消费支出为6069.35元,青岛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2.7%,位居全省第2位,与上年位次相同。(刘芳滨邱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