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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津,鉴于你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罚款1200元人民币。请你在2004年2月6日前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公司按有关规定处理。青岛鲁海液化空气有限公司200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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