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市建管局下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各建筑业企业每周都要上报一次前一周解决欠薪的情况,并上报是否又欠了新“债”。
市建管局要求,每周一下午4时以前,各区、市建筑业企业须将上一周解欠及2004年新开工工程拖欠情况填在表格上,报送所属区、市建设局,外地入青企业直接报送市解欠办。上报情况包括目前累计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数额和前一周清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数额。今年竣工、在建和新开工的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拨付进度还款造成拖欠,必须单独上报。
统计报表不真实、不及时、漏报、误报的单位将被严肃处理。市解欠办传真电话:5062618。(闵妤)
欠没欠新"债"每周报一次 建筑企业每周要上报前一周解决欠薪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