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浙江省将成立专门的机关效能建设机构,对机关干部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和政令不畅等现象进行治理。
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2日表示,该省将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将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十几个部门参加。
根据计划,浙江省纪委(监察厅)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专项清理整顿和纠正行业与部门不正之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督查机关各部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制定实施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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