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我曾在半个月时间内发现一家公司在同一地址三易名称,如果这家企业不及时将变更的名称和对应地址通知邮政部门,发往这家企业的邮件就难以及时准确地投递。”昨日,市邮政局邮件分拣分局挂号室主任吕德辉告诉记者。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市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或新注册但未通知邮局而造成“疑难邮件”“扎堆”的事儿几乎天天发生。
新生企业逾万个邮局备案仅百家
据了解,市邮政局邮件分拣分局工作人员每天遇到的此类“疑难邮件”中,发往一些中小企业的占绝大多数,因为较其他事业单位和一些大企业,中小企业变动相对频繁,而造成发往中小企业的邮件难“落地”的原因,是这些企业地址名称变了根本不跟邮政部门“打招呼”。
有关部门统计数字显示,去年我市仅新注册的私营企业就达11950户,新开业的内、外资企业共有5235家,加上全市其他更名、更址的企事业单位,数量更大。然而,去年我市因新建、更改名称地址,到邮政部门办理“通邮”手续的企事业单位总共仅有100余家,两者相比,形成巨大反差。邮局分拣和投递部门天天遇到找不到去处的“疑难邮件”也就不奇怪了。
疑难邮件难找主投递费力又误事
“为了让一封‘疑难邮件’准确‘落地’,邮件分拣人员要打半天电话查询、落实,邮件投递人员要到处跑腿,甚至要到派出所为‘疑难邮件’找‘主儿’。一封‘转战’了多个地方的邮件,就算最终能准确无误地投递到收件人手中,其间也极易‘误事’。在地址查找、邮件试投等过程中,也耗费了大量不必要的人力、财力。”邮政部门有关人士呼吁:新建或更改名称、地址的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其中的一些中小企业,除在开业时到工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注册外,还应按规定,到邮政部门办理相关“通邮”手续。
另外,寄件人在寄邮件时,写明对方邮政编码、双址(单位名称和详细地址),使用标准信封等,也能为此类“疑难邮件”的投递减少阻力。(于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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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新建的企业、事业、居民住宅,应当由单位或者居民住宅的主管部门到当地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单位更改名称、收件人变更地址,应当事先通知当地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也可以办理邮件改寄新址手续。邮政企业应当公布登记地点和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