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周先生向早报热线2888000反映,前天晚上,他在四方北岭一家饭店要了6瓶燕京啤酒,其中一瓶的底部非常浑浊,里面还有黑色颗粒状的东西,找到代理商查看证实,应该属于啤酒的质量问题,可厂家代表不肯给予双倍的赔偿。
记者观察这瓶产自莱州的燕京啤酒时发现,半瓶子浑浊的啤酒底部有一些黑色的物质(上图)。周先生说:“我们找到厂家代表,他们说只能退这瓶酒钱。”记者与代理商孙先生取得联系,他说:“从外观上看,不应该是消费者人为制造的异物,现在就要听厂家的处理意见。”记者随后又找到厂家代表郑先生,他说:“我们不能确认里面的物质到底是什么,消费者可以将啤酒送到厂里检验。”
记者又咨询了工商执法人员,他们认为,让消费者将啤酒送到远在莱州的厂家鉴定,显然不合适。既然代理商已经确认不属于人为造成的异物,消费者就有权提出双倍的赔偿要求。张建华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