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日前,市劳动保障局出台了再次扩大我市再就业扶持范围的通知,今年开始,我市将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人员的范围扩大到登记失业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一户两代、夫妻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据悉,这已是我市第二次降低再就业政策扶持门槛,在该通知正式实施后,我市绝大多数就业弱势群体将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扶持。
属于此次再就业扶持范围的市民将可获得《再就业优惠证》,凭借该证,就业弱势群体如自谋职业,可享受税费减免、担保贷款、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等优惠政策;如去企业工作,则可享受到政府发放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张贝)
●政策链接:
干个体可免不少费
下岗失业人员如干“个体”,在许多收费项目上可享受免费待遇。凡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建筑、娱乐、广告、网吧等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免交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工商、税务、卫生、民政等部门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各项收费。另外,对下岗失业人员个体经营涉及的各种服务性收费,中介机构要按最低标准收取,严禁强制服务和强行收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只要向相关收费单位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和《再就业优惠证》,经核实无误后即可免交有关费用。
给予岗位和保险补贴
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如去企业工作,则可获得政府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公益性岗位安置“4045”人员和“低保”人员,月工资收入低于青岛市上年度社平工资50%的,将由政府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工资补贴。“4045”失业人员和“低保”失业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劳动,以青岛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10%、失业保险1%的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享受小额贷款
新纳入再就业扶持范围,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就业困难群体可享受市政府提供2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具有市内四区常住城镇户口,诚实信用,有一定劳动技能,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自筹资金不少于20%;持有《青岛市再就业优惠证》;按规定参加过创业培训(指导);贷款担保项目经市场调查论证具有可行性;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依法提供反担保;按规定建立和完善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