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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岁老翁非婚生子
青岛新闻网  2004-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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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泸州消息近日,一起3岁儿童状告七旬老翁追索抚育费案,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护国法庭调解结案。双方当庭达成了协议,由被告张山给付3岁幼童抚养教育费5.4万元。

  74岁老人张山退休后开了一家私人门诊。几年前妻子撒手人寰后,他自感孤单寂寞。1995年初,29岁的艳艳因病到张山处治病,日子久了,双方便开始非法同居,并于2000年11月生育一男孩。以后双方因张扬的抚育费问题产生纠纷。2003年12月,张扬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是张山的亲生儿子。(陈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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