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早报版面图 > A9 > 正文
丈夫私卖房妻子可起诉
青岛新闻网  2004-02-02 00:00:00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昨天,家住宜昌路7号的刘女士拨打早报热线2888000询问,丈夫没有经过她的同意,私自把房子委托给房屋中介卖了出去,虽然他们正在离婚协议当中,户主也是她丈夫的名字,但他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张青律师告诉记者,房子虽然写的是刘女士丈夫的名字,但他们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以前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女士的丈夫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就把房子卖了出去,这是违法的。如果刘女士要打官司的话,她的丈夫和买主都是起诉对象。本报记者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 发表评论
 
内容
 ■ 超级链接
·通知:周末到天泰奥园看房去!
·爱我吗?爱我就送"来自百盛"的情人礼
·港台内地三部情人节电影超前看[图]
·梅艳芳精彩遗作 热销青岛购物网
·二中留英、澳预科班2、9日开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正在热招
·手机贺岁片:高端主流新机阅兵(图)
·北京交大MBA学历学位班热招中
·金锚牌超盘表 一芯两用一表难求
 

 相关链接:


 ■ 站内检索

青 岛 啤 酒
感品牌创造价值
百年青啤 盛世庆典
青岛晚报新E代
阳光海健身会所
健康 阳光 海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