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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冒充房东 私自将别人房屋转租的张某被判令退还租金
青岛新闻网  2004-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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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张某与王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张某将位于市南区的一套住房租给王某,王某支付给张某1万余元的租房款。王某入住不久,真正的房主找上门来要求王某退房。王某这才知道房子原来不是张某的,便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他返还租房款。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在未经房主同意的情况下,转租他人的房屋,其转租行为无效,双方所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扣除王某已实际居住天数所应交纳的房租,责令张某返还剩余租金。(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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