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读者在书店用纸笔抄书司空见惯,但用数码相机“抄书”也算是一种高科技。对这种行为,大、小书店却持截然相反的两种态度。
据新京报报道,昨天上午,记者在北京图书大厦三层的电脑书籍柜台前看到,一位小伙子边翻书,边用数码相机逐页拍着。小伙子说自己是电脑爱好者,平时喜欢看有关电脑的书籍,看到需要的书就买下来,一年下来在这方面的投资很大。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某书店见到有人用数码相机拍书,所以也开始尝试用数码相机拍书。他把书拍下后,再用电脑技术处理,就如同将书本复印了一般,非常清楚。图书城里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只要不损坏书籍,各大书店是允许读者抄书的。
在海淀图书城一位用同样手段“抄”美术作品书籍的曹先生说,自己在书店“抄”了将近半年,公家书店和大书店的工作人员对其没有什么反感,但在私人开办的小书店里,老板是坚决制止的。在海淀图书城地下一层的某书店李老板说:“他们抄走了内容,自然不会再买书,如果都这么干,书就卖不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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