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近日,市卫生局抽查了我市元宵生产经营单位,共采元宵样品54份,发现4份不合格,合格率为92.6%。
1月26日、27日两天,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共检查了3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桑梓路44号新维维服装店内“郑米哥元宵加工点”无证经营散装“花生”和“黑芝麻”两种元宵,被依法取缔。同时,执法人员对所采集的54份元宵样品做了质量检验,发现无锡华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袋装“宁波南瓜汤圆”(2000克)和散装“麦青黑芝麻”元宵人工色素超标。执法人员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已禁止其生产销售,并依据《食品卫生法》作了相应处罚。
据介绍,人工色素过量进入体内,容易沉着在消化道黏膜上,引起食欲下降和消化不良,干扰体内多种酶功能,对新陈代谢和体格发育造成不良影响。(汤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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