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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收费行为,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做好现有行政许可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从2004年7月1日起,中央部门和单位申请设立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必须具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否则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将不予受理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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