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日前,广东省财政厅负责人在该省财政工作会议上透露:广东有可能在今年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
专家介绍,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值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认为,作为对社会贫富差距的重要调节手段,物业税已经到了应该开征的时候。他指出,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仅针对经营性质的房屋,征收面太窄,负担过重,应该加以改革。对于自用房屋,建议采取一家人拥有第一套房屋免税、第二套房屋交税的方式征收。在目前物业价值评估体系还未完善的情况下,可考虑采取房屋原值扣除30%作为“应纳税物业价值”,税率不宜高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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