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晚报版面图 > a20 > 正文
“金猴”引出猴官司 六小龄童举起维权棒
青岛新闻网  2004-01-21 00:00:00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晚报讯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穿金猴皮鞋,走金光大道”的广告语,许多人可能还有印象。2004年伊始,著名演员六小龄童与金猴集团的官司在中国农历猴年将至的时候热闹起来。六小龄童与企业打官司,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2003年11月3日,六小龄童将山西长治八一百货大楼和山东威海市金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告到山西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理由是六小龄童和孙悟空形象被非法使用,六小龄童的肖像和六小龄童文化公司的商标被侵权。

  庭审当日,法庭没有作出判决。在2004年1月16日的采访中,六小龄童的律师称,目前原被告双方正在洽谈解决方案,力求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也许,协商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 发表评论
 
内容
 ■ 超级链接
·天泰•奥园春节期间开通看房直通车
·梅艳芳精彩遗作 热销青岛购物网
·二中留英.澳预科班春季入学最后机会
·育加04年中考英语变革与走势分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正在热招
·让你捧腹大笑的另类"西游记"(图)
·名牌贺岁 百盛时尚大赠送500送310礼
·北京交大MBA学历学位班热招中
·英国北方大学联合会硕士预科热招中
 

 相关链接:


 ■ 站内检索

青 岛 啤 酒
感品牌创造价值
百年青啤 盛世庆典
青岛晚报新E代
阳光海健身会所
健康 阳光 海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