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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部等九部委局日前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在就医、就业和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对流动人口中的计划生育家庭要给予优先、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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