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新闻晨报报道,看到爱特福公司生产的洗洁精上使用了“84好帮手”的名称,蓝迪公司认为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了,便把爱特福公司推上了被告席。近日,上海二中院作出的判决表明,爱特福公司没有侵权,不必改名字,也不必向蓝迪公司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上海二中院经过审理认为,爱特福公司在蓝迪公司注册“好帮手”商标之前就已经开始使用“84好帮手”这一名称,并没有抄袭、损害蓝迪公司“好帮手”这一注册商标的恶意。且好帮手注册商标还没有达到驰名的程度,因而不能禁止爱特福公司在他们生产的知名商品上继续使用“84好帮手”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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