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最高人民法院等组织开展的“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于昨晚揭晓。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高级法官牟乃桂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中国法官十杰”称号。她是山东省唯一一位当选的法官。
牟乃桂在2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以渊博的法学知识、精湛的审判技能、丰富的司法经验和高尚的品格修养,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赢得了人们的普遍赞誉。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她注重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积极追求最佳办案效果,近年来先后审理了120余起国有企业破产案件,积累了一整套规范企业破产的审判经验,在全国法院系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办理破产案件中,她还十分关注困难职工的生活,近几年带领全庭法官走访了多名困难职工。近日,值春节来临之际,她又个人拿出5000元捐助了某企业的14名困难职工。在从事知识产权审判方面,她同样悉心研究审判理论和实践,以身作则地带出了一支专家型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牟乃桂近年来先后在省、市获得多项荣誉称号,去年底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本报记者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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