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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定时进行警情播报 公安部门将每半月进行一次新闻发布
青岛新闻网  2004-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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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作为增强广大群众安全防范参与意识,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从本月起我市公安机关正式实行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对公安各项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进行通报。昨日,公安部门举行了新年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据悉,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安机关将每半月举行一次发布会,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举措成就、社会治安情况、刑事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情况,警务公开事项、民警违纪查处情况以及各种警示性、提示性的信息等九方面的内容进行及时的新闻发布。(贾峰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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