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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为“双规”风波将7家媒体告上法庭
青岛新闻网  2004-01-19 16:15:25 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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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规”风波杨加林一怒将7家媒体告上法庭(图)

  一石激起千层浪。现任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的杨加林,因为国内部分媒体及网站刊登其被“双规”消息,一怒将几家媒体及网站告上法庭,这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对此,曾在《南风窗》上撰文“双规”一事的作者,在第一时间接受了华商晨报记者的采访。   

  突现“双规报道”

  杨加林在2003年8月调任公安部任治安局副局长,之前,从1997年1月到2003年6月任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在任期间,杨加林顶住种种压力,主持查办了影响极大的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案等。

  2003年12月15日,《南风窗》杂志总第252期刊载了一篇署名为河人、姜彩熠的文章,题为《刘克田案:辽宁政坛整肃又一波》。在这篇本是介绍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克田腐败一案的文章中,出现了一段“杨加林被‘双规’”的文字表述:“沈阳市公安局原局长杨加林,由于为涉案金额高达13亿元的巨骗苏英琦私办护照及迫害反贪老干部周伟等,已于今年7月被中央纪委‘双规’。”

  十几家媒体转载

  此文章发表的次日,新浪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即转载了该文。随后,网易网、新华网、人民网海南视窗、合肥报业网、千龙网、四川在线、中安网、无锡信息港等10余家网站及各省市一些报纸也进行了转载。

  半个多月后即今年1月5日,《新闻周刊》第163期杂志上,一篇名为《刘克田与辽宁政坛余震》的文章中,又一字不差地重提了那段文字。之后,中国新闻网以及其他知名网站和一些报刊再次掀起了转载风潮,在全国范围内乃至国际上都造成了极为重大的影响。

  7家媒体被起诉

  得知自己被“双规”的消息后,杨加林认为这些媒体已经侵犯了其名誉权,委托律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这些媒体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

  经其他媒体证实,目前被起诉的媒体有7家,依次为《南风窗》杂志社、《新闻周刊》杂志社、新浪网、网易网、中国新闻网、千山晚报社和大连晚报社。

  媒体将细说原委

  记者昨日见到了《刘克田案:辽宁政坛整肃又一波》的作者之一———姜彩熠。姜彩熠的身份是辽宁维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阳市和平区人大代表、《南风窗》杂志特约记者。

  姜彩熠表达了对读者关注此事的谢意,并转达了《南风窗》有关领导的意见:“如果确实收到起诉书,将会向媒体公开发表这篇文章的原委。”

  此外,沈城不少律师认为,以杨加林目前的身份,能上法庭打这场侵权官司,“说明了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和我国法治也将会更加进步与完善。”

  ( 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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