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随着大年三十的临近,不少需要节假日加班的单位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排班。但是,让大家心里不平衡的是,大年三十值夜班按照现有的规定,却不能享受节假日加班的工资待遇。
每年随着年关的日益临近,大多数用人单位的工作节奏也开始逐步放慢,待到进入年三十,一般除了一些公共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一刻不停地坚守岗位外,很多用人单位已处于事实上的“放羊”状态。年三十社会上大多数人已事实上的提前放假,对仍在坚守岗位者来说,无异于节假日加班。从这个意义上说,“给年三十上班者工资加倍”也应该是合情合理的。
专家呼吁,相关部门能否考虑中国国情和实际情况,给大年三十还要加班的人员以节假日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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