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韩先生委托德衡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以一纸民事诉状向市南区法院起诉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青岛公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请求退还房屋面积差价款14324.4元及相应部分的税款214.87元、拍卖佣金716.22元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等。
记者采访了解到,2003年1月8日,韩先生参加了青岛公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会,竞买并成交香港东路126号亚麦花园4号楼1单元负102户房屋,竞买单价是3979元/平方米。该房屋是由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委托青岛公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的。
在青岛公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拍卖公告以及其他拍卖材料中都注明: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09.92平方米。拍卖成交以后,韩先生支付了房屋总价款437371.68元,佣金21868.58元。青岛公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出具了拍卖专用发票,补签了竞买合同书,韩先生缴纳了契税款6561元。但他在办完房产证之后,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为106.32平方米,与拍卖材料中注明的建筑面积不符,误差为3.6平方米。此后,韩多次要求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和青岛公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多交的旁屋价款,佣金及税款,均遭到拒绝。
1月2日,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韩先生委托青岛市南钟声法律服务所的王学合律师向法院提出诉讼,决定要讨个说法。市南区法院现已立案,并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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