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崂山区检察院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多项工作在全国崭露头角。他们将自身成功的“秘诀”总结为:在执法办案中坚持不懈提高改革、创新和科技“三要素”的含量,打造工作亮点,促进检察业绩不断“增值”。
把改革意识融入执法办案之中。一是为了提高自侦案件质量,实行了“捕诉关口前置工作办法”,对于重特大、疑难案件捕诉部门及时介入,做到侦捕诉三部门联合取证,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二是侦查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并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合签署了“查办案件移送制度”,使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较好地杜绝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违法问题的发生;三是审查起诉工作,施行了普通程序简化审、多媒体示证系统等多项改革措施,较好地提高了工作成效,节省了人力和物力资源。
把创新精神融入执法办案之中。要求各科室创新发展,打出自己的牌子,创建自己的亮点。其中,该院控申工作在青岛市检察系统首次推行了“公开答询制度”,对人民群众不明白、不满意的问题敢于拿到桌面上来,对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心存疑虑,面对面答复,直到把问题解决得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止。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去年为此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推广。同时,他们的法警规范化建设也得到了高检院、省、市院等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把科学技术融入执法办案之中。不断加大科技装备投入,投资建成了局域网,使业务部门干警达到了每人一台计算机,购置了移动跟踪监控系统、语音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多媒体出庭示证系统,更新了部分办案用车。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他们还与市院共同开发了网上办公系统,自主开发了警务规范化建设网络系统,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系统化。
通过坚持改革创新、科技强检,检察工作取得了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01年4月,根据一封匿名举报信一举侦破了一宗涉嫌2600多万元的特大挪用公款案,在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的情况下,迅速成立了“追捕逃犯专案组”,在市院的指导下,会同公安机关,历时两个多月,行程两万余公里,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从北京和大连抓获归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当年,被高检院、公安部授予“检察、公安系统追捕逃犯先进集体”称号。(本报记者钱卓本报通讯员栾绍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