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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外资持股上限一直被限制在50%以内。随着加入 W TO以及《港口法》的实施,中国放开了外商投资内地港口的股权限制,港口业已经成为鼓励外资进入的行业。即将于前年初实施的《港口法》,确立了多元化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根据国家政策,原属交通部的上海、秦皇岛等八大港口前年底实行政企分家,经营管理权下放到当地的港务局,这八大港口对引入外资给予的持股比例可以放开,外资甚至可以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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