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我不是小偷。”昨日,市民高先生在讲述完自己在家世界购物广场买衣服的经历后,忿忿不平地对记者说。
据高先生介绍,昨日上午,他到“家世界”三楼买衣服,因裤脚太长,售货员建议他到楼下改改。他来到商场大厅时被保安员拦住,对方把他带到办公室,让他承认是偷盗行为,并要罚款2000元。高先生解释半天,对方不同意放行。下午2时,高先生交上100元才得以脱身。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家世界”防损部的刘先生,他称没拿高先生的一分钱。商场客服部的林经理说:“根据商场规定,偷盗者要送交公安机关,不同意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可以根据处罚员工的条例,罚款10倍。”10分钟之后,林经理与记者联系时,对先前的答复予以否认,并说商场没有收取100元罚款,而是高先生感到理亏,自己扔下钱走的。
昨天晚上,高先生从家世界购物广场领回了自己的100元钱,对于被商场保安员滞留3个小时一事,他说,准备到公安机关报案解决。(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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