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三次全会把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四种不正之风作为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之一,说明这四种不正之风为害甚烈,应抓紧时间坚决纠正。
中纪委列出的四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城镇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这四种不正之风的出现和蔓延已有几年时间,但尤以近两年来为甚,这从最近一段时间的新闻报道中即可了解:开发园区约半数是“假冒伪劣”,城镇开发中的“霸王”拆迁行为引起群众上访、个别人甚至以自杀的极端方式抗议,以企业改制和破产为幌子大肆侵吞国家或集体资产、损害职工群众利益,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上千亿元……这些情况表明,四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已经成为破坏我国社会稳定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不抓紧解决后患无穷。
维护群众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最终目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对我们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诺言
的干扰和破坏。能否在最短的时间里彻底纠正这些不正之风,检验的不仅仅是我们对人民群众是否具有深厚的感情,更重要的是考验我们
能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能否在国内外纷繁复杂的挑战面前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强调群众利益的极端重要性。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理念和“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要求,最近又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要求全党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按照中央的部署抓紧纠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四种不正之风,正是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项迫切而又重要的任务。新华社记者张建高(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