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的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集中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办案质量和效果有了新的提高,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99件,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5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其中大要案185件。
我市检察机关一年来查办职务犯罪中,共立查党政、司法、行政等机关和金融部门“三机关一部门”案件77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24人。如黄岛区柳花泊街道办事处主任智宝才涉嫌受贿案、城阳区农业局局长刘丰清挪用公款案等大要案被依法查处。结合办案,我市检察机关还深入各发案单位帮助综合整治,协助建章立制259项,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调查报告。如检察机关在办理莱西市电力工业公司10起贪污、挪用公款案后,多次和新上任的企业领导分析原因,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目前企业不仅还清了债务,各项工作也步入了正轨。在办理青岛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理贪污案时,由于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投资上亿元大型厂房的设计负责人,工期紧,检察机关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使其有机会戴罪立功,确保了投资项目的顺利完成。在大力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我市检察机关还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重点,先后与国有企业及金融、海关、税务、医药等重点行业,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制度。(戴谦王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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