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自己买下15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后,高华将自己的“替身”杀死,让妹妹高凤到保险公司索赔。1月13日,这起轰动全国的杀人骗保案件在双流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高华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高凤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事件回放先买150万元的保险
高华、高凤二人是亲姐妹,2002年下半年,被告人高华为骗取巨额保险赔款先后在多家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8份保险单,涉及金额达一百五十余万元。
之后,高华聘用一外貌与自己相似的外地来蓉打工人员为保姆,并到美容店做了与其差不多的发型,还把自己从内到外的衣服都送给该女子穿上。
2003年3月15日晚11时许,被告人高华经过精心策划,驾驶一辆借来的红色奥拓汽车将该保姆骗至成都市双流县九江镇一村道上,乘其不备,用事先准备的牵引锤猛击该女子面部,致受害人多处挫裂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被告人高华将自己的身份证、通讯录等物放入死者裤包内,并用剪刀将受害人嘴上的痣剪掉,伪造成被告人高华遇害身亡的假相。
杀人后,被告人高华驾车逃离现场,慌忙中将车撞在附近公路的石墩上,致左小腿、下颌骨骨折,120救护车闻讯将其送至双流县医院救治,高于次日凌晨乘出租车逃逸。
案发后,被告人高凤在明知被告人高华未死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并数次与高华联系,帮助其掩盖罪行。2003年4月21日,被告人高凤在成都市一茶坊与被告人高华见面,欲提供资金帮助高华藏匿时,被一并抓获。
■庭审现场携手出庭:故作轻松掩饰惶恐
1月13日上午9时刚过,十多名扛着“长枪短炮”的记者就聚集在双流县法院内等候案件的判决结果。11时40分,两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警车驶来,后面一辆警车首先下来了两名法警,过了一会儿,高华和高凤才从车上依次缓缓下来,后面还跟着一名法警。
面对车前的“长枪短炮”,高氏姐妹定了定神,沉重的脸上换了一副轻松的神情任由记者们摄影摄像。
走在前面的高华将头发高高挽起,梳得整整齐齐,在看守所黄色号衣里面是清一色的黑色打扮,黑色上衣透着绒光,硕大的灯笼裤脚上绣着花边,戴一双手套,穿着增高鞋,精心打扮的她面对镜头显得十分注意自己的形象,但她脸色苍白,不时皱起眉头和进行深呼吸,眼神迷茫,故作镇静后的惶恐暴露无遗。
高凤穿一件陈旧的泥色毛呢长大衣和一双陈旧的黄色保温鞋,黑色裤子皱巴巴的,相对衣着光鲜的姐姐显得黯然失色。但她要显得镇定些,毕竟她的姐姐是面临着生与死的判决,而她只是“帮助”了姐姐一把。她紧紧跟在高华身后,她的右手紧握着姐姐高华的左手,安慰着恐惧的高华。
■宣判死刑
高华歇斯底里号啕大哭
“带被告人高华、高凤上庭。”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高氏姐妹被押上法庭。她们向旁听席上张望,然而,她们的父母没有来,高凤的丈夫也没有来,旁听席上,除了记者外,没有她俩的任何亲人。
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时,高华一会儿皱眉头,一会儿深呼吸,急促不安。
当审判长宣布“高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时,她的腿轻微地抖动了一下,脸色由白变青,全身都快要散架了的样子,而高凤眼角立即渗出了泪水。接着,高凤被宣布判处10年有期徒刑。审判长问高华是否上诉时,她仍然否认作案事实,并且忽然来了力气,扯起嗓门歇斯底里地大喊:“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书记员记下高氏姐妹要上诉的意思表示后,让法警将她们带下法庭。可是高华忽然失去了理智,吼叫着:“不,我不走,我就要死了,我不走,我还要说……”
■家属反应丈夫坚持高凤上诉
当晚,记者拨通了高凤丈夫贺先生的电话,他告诉记者,他是当天下午4时才知道判决结果的,对高华的判决他不想作任何评价,因为他恨高华,要不是因为高华,他们夫妻不会受牵连。
自从高凤出事后,6岁的孩子向他要妈妈,他只好告诉不懂事的孩子妈妈到外地工作去了,因为他不想让孩子心灵受到伤害。但他认为高凤是无罪的,即使有罪,他认为判决过重,并支持高凤上诉。
■新闻链接杀“己”骗保案时间表
2002年8月至2003年1月期间,高华先后在几家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累计一百五十余万元巨额人身意外险种。
2003年3月10日,高华聘请与自己长相相似的妇女为保姆并将其“克隆”。
2003年3月15日,杀害保姆后出车祸住院,次日逃离医院。
2003年3月17日,高凤向警方要求尽快火化死者尸体,同时到保险公司催办领取保险金事宜。
2003年4月21日,高华、高凤两姐妹双双被警方抓获。
据北京青年报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