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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偷钱被母亲“浸猪笼”
青岛新闻网  2004-01-15 10:38:40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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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妹俩险被“浸猪笼”。关家玉 三水 李彬 摄   

  1月12日,雷州市白沙镇全茂村上演了一出母亲为惩罚女儿准备将其“浸猪笼”的闹剧。据了解,不久前,11岁女孩李妹(化名)偷了母亲藏在家中的300元钱并全部花光,其母陈某一怒之下竟然将其连塞带捆装进一只猪笼中,准备运往附近南渡河“浸猪笼”。幸亏被接警的民警及时在距河约100米的地方截住,这出闹剧才没有变成人间惨剧。   

  女儿偷钱被塞进猪笼

  据了解,今年40多岁的陈某与丈夫一起在城里打工。最近几年,陈某的丈夫脾气日渐暴躁,经常酗酒,每次喝醉了就对陈某拳脚相向。全家仅靠陈某起早贪黑驾驶三轮摩托车搭客维持生计。

  1月12日,陈某像往常一样一早起床就开车出去搭客了。下午3时许,陈某回家吃午饭,发现放在家中的300元钱不翼而飞。陈某当即审问起11岁的女儿李妹。李妹承认是自己偷了钱,而且和9岁的妹妹阿青(化名)将钱全部花光了。陈某一听大为恼火,想到女儿不听话,又想到平日受到丈夫的虐待,万念俱灰,她想与女儿们同归于尽。于是,陈某将两个女儿各装入猪笼里,想投入南渡河溺死,自己再投河自尽。由于三轮车小不能同时装姐妹俩,她先将李妹运上三轮车。

  民警河边救出受虐女

  李妹在猪笼里哭得声嘶力竭,路人见状立即打110报警。雷州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布置警力分别在207国道和该镇墨城路段拦截。当陈某运载猪笼出现在距南渡河大约100米的地方时,民警冲上前把她截获,并把其带回派出所审查。随后,民警又马不停蹄地赶到陈某出租屋,将装在另一猪笼中的小女儿阿青解救出来。

  事后,陈某对自己所做的“傻事”悔恨不已。鉴于该事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派出所对陈某批评教育后,当日先暂时让她回家。

  湛江市某律师事务所黄律师指出,陈某的作法已经触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三水 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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