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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养路费关键看油价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油价处于合适位置将开征燃油税
青岛新闻网  2004-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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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燃油税,曾被政府列为税费改革的第一项重要工作,并且写进了《公路法》。然而时至今日,这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改革仍然未能实施。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取消养路费、开征燃油税的工作已经进入审批程序中,一旦油价合适就可以开征。这是国家税务总局最高负责人继去年年初之后再次对这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作出公开表态。

  谢旭人表示,关于取消养路费、统一开征燃油税的工作一直在推进当中,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去年就燃油税的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测算,为开征该税做了很多准备工作,这项工作目前已经进入审批程序。

  费改税要看油价能否稳定

  去年1月15日,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也是在国新办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出台燃油税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何时出台关键在时机。一年之后的昨天,谢旭人再次强调,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就燃油税的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测算。国家有关部门对燃油税的出台为何如此谨慎呢?

  何时出台燃油税,关键是看油价能否较长时间稳定在一个低价位水平。我国设计燃油税时的国际油价是15美元/桶,现在油价已经超过30美元/桶,如果在这样的油价下出台燃油税无疑会大大增加企业成本和居民支出。在过去几年间,不管是国家税务总局还是国家财政部的有关领导都曾多次表示燃油税将择机出台,但“良辰吉日”却一直难定。

  涉及多层利益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表示,除去油价的因素外,燃油税“难产”还有几个深层次的原因,例如:为了便于管理,我国倾向于在生产环节征收“燃油税”,这就存在如何对航空、铁路等非公路部门进行利益补偿的问题;如果在零售环节收取,管理会相当困难,“黑加油站”也会出现;我国农民用油量非常大,对柴油加收燃油税会不可避免地增加农民负担,特别是有些烧油的农机根本就不占用公路资源;出租车、运输等运营行业将面临很大的压力;对于用国家财政购买的公车来说,燃油税又起不了多大的杠杆作用。还有分析称,从养路费到燃油税的转变,意味着征收管理单位将从目前的各地政府管辖的公路局转移到各地的税务局,两种利益的博弈也是燃油税难产的原因之一。

  我国的《公路法》第36条1999年就修改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这标志着对交通车辆开征燃油税被正式列入法律,而时至2004年这一改革仍未实施。正因为如此,在有些地方车主“依法”明抵暗抗不交养路费的现象已经十分严重。

  海南为何实行“燃油费”

  海南省是全国率先实行“燃油附加费”的地区,自从1994年1月1日改革以来成果显著。昨天,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陈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自豪地说:“现在海南全省没有一个收费站,从海口到三亚一脚油门踩到底。从外地来的司机都爽得不得了。”

  尽管由于全国政策尚未出台、征收单位仍未转移到税务局等原因,海南目前所实行的制度仍然被称作“燃油附加费”而非“燃油税”,但海南所提供的经验很有借鉴意义。陈先生昨天向记者简要介绍了海南目前“燃油费”的征收方法:对于柴油车实行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收取的方式,每月300元。对于占车辆大多数的汽油车,则实行每吨1500元收取“燃油费”,不计标号。按照密度换算,约合每升1.15元。这笔费用各加油站预付,再在加油时向车主收取。

  私车主最受益

  据介绍,海南省实行“燃油费”改革之后,收益最大的是平时跑车不多的私车车主,而出租车及其他运营车的缴费却大大增加。“燃油费”改革给海南省带来的收益也相当可观,改革前养路费等四种费用海南全省一年收入2.2亿元,改革后的1994年当年燃油附加费就收了4.5亿元,之后逐年递增,去年达到了7.5亿元。这笔收入为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建设和养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不管怎样,对于有车一族来说,若真用燃油税来替代纷繁的收费项目,那绝对是个利好消息。

  燃油税艰难历程

  1994年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动议,引起广泛争议。

  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

  1998年10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

  1999年10月31日,《公路法》修正案获得通过。

  2000年,车辆购置附加费过渡为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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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旭人否认“税负过重”

  在昨天的记者会上,有记者问:2003年我国税收收入增长20%,而同期的GDP增长预计是8.5%,税收收入超GDP增长的态势,是否意味着我国的税收负担过重?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税务机关通过对去年总的经济与收入关系的宏观分析,以及对具体的税种增长和税源增长的状况分析,认为去年税收的快速增长是正常的。这首先得益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其次,从经济增长的结构和税收增长的结构来分析,税收增长并不一定与GDP的增幅完全一致。

  今年税收压力不小

  我国去年税收总收入超过两万亿元,增收额超过3000亿元,双双实现历史性突破。不过,对于今年的税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认为征收压力不小。

  谢旭人昨天表示,今年税收收入应能够保持稳定增长,但也有一些减收的不确定因素。包括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对八个行业实施增值税转型的改革,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也要作必要的调整。

  此外,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进一步实施,也会有一些减收。同时,今年进口预计会比去年的增长幅度放慢,进口环节税收的增幅将会比去年低。去年税收增长比较多,收入基数比较高,也会影响今年的增长速度。

  据新华社、《北京青年报》等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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