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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不办要听居民意见 “量贩式”歌舞厅开始受理审批
青岛新闻网  2004-01-14 14:14:36 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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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我市为尽快改善歌舞娱乐场所的整体结构不尽合理的局面,提升全市歌舞娱乐业的整体形象,促进歌舞娱乐行业有序繁荣和健康发展,近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受理新的量贩式歌舞娱乐场所的申请,但是否批准要充分听取市民意见。(注:非典后暂停过很长一段时间)

  据介绍,申办量贩式歌舞娱乐场所,必须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场所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每个 K TV包房面积不得少于6平方米,并且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房间灯光符合歌舞娱乐场所规定,房间的透视窗不得小于0.2平方米。商品销售采用超市经营方式的,经营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房间内不得设置隔断、不得设置房中房。同时符合其他娱乐场所设立的条件。市文化局受理申请后,将严格按照有关核定审批程序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在充分听取市民意见后,决定是否予以审批。(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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