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三次全会会议公报发布,公报提出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
“为民、务实、清廉”
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4年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提出,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公报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循以下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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