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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小广告本身就影响市容,很多人都深恶痛绝,可是现在他们竟把小广告写在了人民币上。”昨天,丰台区某中学的学生木子拿着一张写着小广告的一元钱对记者说,“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对人民币的亵渎。”
当记者拿过写着小广告的纸币时,发现几个蓝色的大字占满了一元纸币的背面。左边还特意用一个圈注明一个“快”字,在“快”字的右边写着办证的字样及电话。
中创律师事务所的吴刚律师表示,从某种意义上讲,随意散发小广告就属于违法行为,而把小广告写在人民币上就又多违反了一条规定,这样来说,在人民币上写小广告的人严重影响了货币的正常流通,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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