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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近日,本报收到本市某中学高一学生写来的信,该同学反映老师经常扣学生的信件,并不让学生与笔友通信。学生:老师扣信
记者你好,我是青岛市某中学高一的学生。最近,老师扣压我们学生正常通信长达半个月之久。前几天,学校又要求我们告诉自己的笔友以后不准往学校写信。老师认为我们写信会耽误学习,但我们觉得通过与笔友的交流不但可以提高写作水平还能更多了解社会。
学校和个别老师是否侵犯了我们的通信自由?
老师:学生自制能力差记者就该同学反映的问题咨询了该中学教务处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承认对学生通信学校管理确实比较严格,但否认有扣压学生信件的事情,认为可能是个别老师向学生解释得不很清楚。他说,学校不允许学生自己取信,学生的来信由负责收发信件的老师交给各班班主任,再转交给学生。这样班主任可以掌握各个学生的收信情况,便于对学生的管理,因为学生自制能力较差,跟笔友之间通信太频繁会影响学习。邮政局:不准干涉通信自由
记者又咨询了青岛市邮政局安保部的孙先生。孙先生说,公民的通信自由受法律保护。
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通信自由是指公民有权以邮件、电话、电报等方式向他人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和观点,这是公民与他人进行社会联系和交往的一项民主和人身自由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能对他人的通信自由进行非法的限制、阻碍、干涉。《邮政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收发人员对于各种邮件负有保护和及时传送的责任,不得私拆、隐匿、毁弃邮件或者撕揭邮票。(记者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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