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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的车辆完税证明不慎遗失,可携带以下材料到德县路4号市机动车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进行补办。 一、原车购税证明遗失证明和登报收据; 二、原缴纳车购税收据复印件; 三、购车发票及复印件(机动车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档案存有的不用提供); 四、原车购费凭证副联或车购税完税证明副联复印件(在机动车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有车购税档案的不用提供); 五、行车证及复印件; 六、填写补发车辆购置税(免征)凭证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表由机动车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提供)。
一、原车购税证明遗失证明和登报收据;
二、原缴纳车购税收据复印件;
三、购车发票及复印件(机动车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档案存有的不用提供);
四、原车购费凭证副联或车购税完税证明副联复印件(在机动车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有车购税档案的不用提供);
五、行车证及复印件;
六、填写补发车辆购置税(免征)凭证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表由机动车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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