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1月5日报道,1月4日,南京市的一名母亲为证明儿子的清白,在寒风中含泪扒光了12岁儿子的衣服,让金陵路某超市的工作人员搜她儿子身上有没有赃物———一支8元钱的钢笔。后来,在派出所的协调下,超市赔了小军20元“精神损失费”并向他赔礼道歉。
这个孩子虽然最终证明了自己的清白,然而,这样的“清白”,是以牺牲孩子的人格来换取的,相对于一个12岁孩子所受的惊吓和屈辱来说,超市20元的“精神损失费”似乎是个讽刺。联想到类似有辱人格的“自证清白”事件呈上升趋势,我不禁想探讨这样一个新话题:当无端遭到怀疑的时候,我们到底该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
证明“清白”,大前提应该是决不要有损人格的“清白”。中国人对自己的清白格外重视,南京那位母亲宁肯让儿子受冻、受辱,也要当场验明正身,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证明清白的手段。然而,这样一种证明方式并不足取,因为相对于具体行为上的“清白”而言,一个人整体的人格更重要。
其实,证明“清白”,最好的解决途径是由商家配备相应的监控和检测仪器。法律上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同样道理,商家发现自己货架的东西不见了,往往首先怀疑接触过该商品的顾客,既然是怀疑,那么,你就有义务提供顾客偷窃的证据,否则,这种指责和诽谤没有什么区别。作为消费者,应该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勇于拒绝一切不合理的要求。
“清白”的证明借助监控和检测仪器远比搜身更准确,也更注重保护人权,现在所需要做的是,如何让商家先“武装”自己,而不是总是让顾客脱衣服。刘海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