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个由120人组成的区党政机关社会监督评议委员会近日在崂山区成立,他们将负责对全区列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所有单位和驻区有关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身建设情况等进行每年一度的考核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得分,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单位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监督评议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对列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所有单位和驻区有关单位享有调查权、质询权、建议权和评议权。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轮换制,由区委颁发聘书,每年对委员会委员进行一次调整,调整面为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扩大参与面。
监督评议工作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每年举行一次崂山区党政机关社会监督评议委员会会议对党政机关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委员及被评议单位反馈。对党政机关进行社会监督评议,拓宽了人民群众对党政机关的监督渠道,同时提高了民主评议质量,确保了评议结果的科学性、严肃性、民主性、公正性。(姜慧丽孟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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