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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产品是去年消费者申诉的一个热点,占了商品消费类申诉数量的30%,高居各类申诉之首。
主要问题:一、不按承诺提供服务,不少商家为拉拢顾客,使出浑身解数开展促销,如承诺24小时上门送货安装等,但由于自己的工作能力有限,往往不能按时履行自己的承诺。二、维修技术不过硬、服务态度差、修理不及时。三、货没到,发票先开。消费者购买家电时,商家多采取即开发票的形式,但实际家电的安装日期往往比发票上的日期晚,有的甚至超过15天,使消费者无形中失去了对家电应享有的退换修权利。四、部分商家对三包规定的执行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国家规定三包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换货或退货,而部分商家擅自将两次维修认定为同一故障的两次维修,使许多消费者在三包期内失去了换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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