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公共性、先进性的要求进行政府改革,必须建设廉洁政府。政府部门和官员腐败,实际上是对最大多数人民利益的漠视、侵害和掠夺,不管腐败的形式是贪污还是受贿,所损害的都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凡是腐败盛行的地方,就必然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创造性。因此,腐败极易引起公民不满、损害政府形象,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反腐败工作,党的十六大报告深刻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只有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否则,经济发展就会受到腐败现象的干扰和破坏,干部的思想和作风就会受到严重腐蚀,党风和政风就会受到严重的败坏,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法得到正确的制定和实施,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创造性也会受到严重损害。
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政府官员大多数是共产党员,因此,廉洁政府的建设与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密相连。腐败是指公共权力背离公共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腐败的源头即导致公共权力背离公共利益的条件和土壤。建设廉洁政府是一项与反腐败紧密相连的系统过程,需要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总结国内外反腐败的经验,最为重要和关键的是,要尽快建立包括“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在内的完备的制度体系。主要思路和措施有:
1、加强教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党的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自觉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尤其要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执政为民、廉洁从政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艰苦奋斗、党纪政纪条规和正反典型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近几年,有些地方在干部廉政教育方式方法上不断进行创新,如创造性地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廉洁文明家庭”评选,廉政宣传教育进社区,以及由违纪违法干部现身说法、组织干部和家属参观监狱,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把党风廉政教育延伸到家庭、学校、社区,努力做到廉政教育入情、入理、入法、入脑,在党员干部中造成了巨大的心灵震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发展民主。治理腐败,根本的一条就是扩大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根本原则和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发展党内民主,开展党内监督。通过发展党内民主,可以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为此,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增加政务、厂务、校务、村务的公开度,保证党员和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实现,使人民群众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逐步建立起一套能够充分反映广大党员意志和利益的民主制度体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3、健全法制。把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以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职责权限、组织协调、工作程序以及处理问题的政策标准等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这是标本兼治、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性举措。加强反腐倡廉的法制建设,既要制定、调整和充实反腐倡廉方面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又要建立健全正确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具体程序和有效机制;严格公务员的纪律,严惩公务员违法犯罪,依纪依法狠狠打击腐败分子,把腐败变成“高风险”、“高成本”和“无收益”、“负收益”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使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运行。实现廉政建设法制化,还需要有一个精干、统一、高效并相对独立、具有权威的执纪、执法机构体系,专司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预防、监督、教育、惩处等工作。
4、强化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把党内监督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党派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健全举报制度,保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调动公民投身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在继续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的同时,要注意拓展监督渠道,重视舆论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通过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以及诫勉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实践中,深圳市的成功做法是,坚持把加强事前监督作为构筑反腐保廉预防体系的关键环节来抓,积极探索由事后查处向事前监督转变的路子。一是完善班子内部的民主监督,尤其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二是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三是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党政机关作风开展“开门评议”活动。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绩效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依法加强对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
5、创新体制。廉政建设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最为关键的是加强制度建设,只有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才能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为此:一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变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状况,把行政审批砍到最少;对保留的审批、核准事项,要制定科学规范操作规程,形成有效的审批约束机制和事后监管机制,从而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减少经济转轨时期权力“寻租”的可能和条件。二要深化行政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是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使政府行政行为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三要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首先下更大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深化政府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收支两条线”的改革;其次,通过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制度,可以有效减少这些领域的不法行为。四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产生腐败的一个重要源头。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在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同时,加快用人制度的改革,减少任命制,扩大选任制,大力推行竞争上岗、轮换交流和实行推荐考核任用干部责任制等,形成优者上、平者让、劣者下的机制。做到用好的制度选人,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进入公务员队伍。通过上述改革逐步形成有利于“用好权、管好钱、选好人”的系统机制。
刘文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