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行政立法的民主性和公开性,根据有关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决定在全市公开征询2004年制定市政府规章的建议。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广大市民,根据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针对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可以提出2004年制定市政府规章的建议。制定市政府规章的建议的内容,包括制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内容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相应的政府规章文本初稿。
制定政府规章建议请于2004年1月15日前,通过互联网发送至 f gzx@gov.qd.
sd.cn(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征询意见信箱),或通过金宏网或者来信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通信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邮编:266071)联系人:万红文(5911498)、于明霞(5911500)、王鲁东(5911503),传真:5911505。(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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