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8日电
香港文汇报报道,1月5日发生的香港地铁纵火案告破,被捕的纵火真凶严×钟(65岁)向警方供称,当日纵火是欲自焚,并与乘客同归于尽。惟因火势并无烧到自己,于是离开现场。至于纵火的目的,疑犯表示,是为报复3年内两度被起诉。
据消息称,有人在案发前一日,先后寄出多封信件,分别给一名在惩教所服刑的朋友、他本身的社署福利官及青山警署。在信中列出他会到金钟地铁站纵火的时间表,并大骂
政府官员。其中惩教署职员在检查犯人信件时,发现该封信件有可疑,查看后交给警方。但当该批信件寄到时,案件已告发生。
消息称,疑犯特别憎恨警员。因此,他经常往青山警署投诉警员,令警署内人士无人不识。
昨午3时,重案组探员将疑犯从海旁警署押往警察总部,相信是进行科学鉴证及DNA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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