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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04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共放7天假
青岛新闻网  2004-01-08 05:43:52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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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04年春节放假安排如下:1月22日—28日放假,共7天。其中,22日、23日、24日为法定假日,2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1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4日(星期六)三个公休日调至1月26日(星期一)、27日(星期二)、28日(星期三),1月17日、18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生产、值班、卫生防疫、安全保卫和保密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200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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