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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财办获悉,按照国家商务部对大中商业网点建设建立听证会制度的要求和市政府对《青岛市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2003—2010年)》批复的实施意见,针对青岛市市内七区范围内建设、改造、扩建或开设的大型商业零售网点,当地点、规模、商业零售业态或经营业种与《规划》不一致情况可能发生,我市出台了《青岛市市区大型商业零售网点建设听证会制度(试行)》。
所谓大型的商业零售网点,是指《青岛市商业零售业态规范》中规定的营业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店、仓储超市、大型专业店、大型综合超市等五类商业零售业态的商业网点。凡在青岛市市区范围内建设、改造、扩建或开设大型商业零售网点,当地点、规模、商业零售业态或经营业种与《规划》不一致时,必须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结论意见须由听证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由市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和市规划部门联合报青岛市人民政府核准同意。听证会结论意见如不能获得通过,由听证会组织单位决定是否举行第二次听证会,或不予同意建设。(刘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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