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青岛1月6日电 青岛立下新规,对图虚名、滥竽充数、加重企业负担、百姓不欢迎的节庆活动坚决砍掉。
青岛市规定,今后凡以青岛市人民政府名义主办或承办的固定性节庆会展,须经市长办公会同意,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予以确认;国家有关部门或国际组织在青岛举办的会议、展览等活动,凡由市级党政机关或各区市政府承办的,需提前向青岛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登记备案。
近年来,青岛的节庆活动愈办愈多。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青岛2002年全市举办的节庆活动达到了32个,平均不到12天就办一个节,青岛下属一个市在一年里居然办了8个节。旅游节、樱桃节、采梨节……一窝蜂地办节庆,使得一些节庆活动只看重形式,“含金量”大为降低。一些节庆活动最关注的是开幕式,也最上心去请各级领导,以此提高节庆活动的“规格”。一些地方搞节庆随便有个领导签字就打出了政府的招牌,操办者以此堂而皇之地到企业拉赞助、逼企业认购纪念品或购票,搞得企业苦不堪言。
为刹住“造节”风,青岛市委、市政府最近专门下发了规范节庆会展活动的通知,决定2003年以青岛市政府名义办的节只有啤酒节和海洋节两个,各区市也要“删繁就简”,只允许保留一项节庆活动。按规定正常主办或承办的,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企业赞助或向下属单位强行摊派展位和购票任务。各级党政机关不得参与商业性节庆活动的主办或承办。除市政府主办或承办的节庆会展活动外,青岛市的领导今后不再出席各区市主办、承办的节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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